为宣传贯彻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,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落地,8月15日上午,山西省卫健委、山西省红十字会、朔州市卫健委、朔州市红十字会在朔州市大医院举办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宣贯会议。
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调研员王军红,山西省红十字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捐献服务科科长毛尚洁,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级调研员武翠莹,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科长任春霞,朔州市大医院副院长徐福,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副主任孙永康出席会议。会议由朔州市大医院副院长徐福主持,来自朔州市各县(市、区)卫健局分管领导,各县(市、区)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及相关负责人员,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,朔州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近三年内产生捐献案例的14所医疗机构分管院长,医务科科长,神经内科、神经外科、急诊科、重症监护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共计近百余人参会。
会上,按照山西省卫健委在2023年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通知》中要求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院内捐献服务工作科(站),对我市14所医疗机构予以授牌。相关专家对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,《红十字会在推动器官捐献中的作用》,《山西省OPO的工作报告》,《省级OPO建设推动山西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》作出相应的解读和报告。
会议取得了热烈的反响,与会者纷纷表示深受触动,愿意在今后积极投身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与推广工作中。
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,为各界人士搭建了一个交流与合作的平台,进一步凝聚了社会共识,为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。我市红十字会也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,严格落实《条例》规定,加大宣传力度,让更多的人了解人体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。同时,我们将加强与各方的合作,建立更加完善的协调机制,确保每一份爱心都能得到妥善传递,每一个生命都有机会重获新生。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,更多的生命将得到拯救,爱的接力将永不停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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